在先秦時期已經存在江南的說法。一直到隋朝,仍然以中原地區為地理坐標中心,江南往往指湖南、湖北長江以南一帶。
唐朝設立江南道,後來又分為江南東道、江南西道和黔中道,成為定義現代江南含義的開端,往後江南成為江東地區的專稱。歷史上以「江南」命名的行政區的演化:
- 唐朝以前,江南一詞所指區域囊括長江以南以及長江沿岸廣大地區,包括荊州(鄂東南、湖南)、揚州(江西、皖南、福建、蘇南、上海、浙江)。
- 唐朝時設立江南西道(鄂東南、湖南、江西、皖南)、江南東道(福建、蘇南、上海、浙江)。
- 宋朝時設立江南西路(江西大部、鄂東南)、江南東路(贛東北、皖南、南京一帶)。
- 清初1645年設立江南省,1667年分為江蘇省、安徽省。但江南省不僅包括部分江南地區,還包括了大片的江北地區(淮北、蘇北)。
唐太宗設立江南道,範圍包括整個長江中下游長江以南地區,以及貴州、福建等地。唐玄宗把江南道細分為江南東道、江南西道和黔中道。江南在古代分為江南之東和江南之西。唐宋設江南西道、江南西路,涵蓋江南之西的江西、湖南和湖北南部,本為廣義的江南組成。後以狹義的江南的概念,將江南西道演化為今江西省;而江東地區則以南京市為中心,主要包括蘇、浙、皖部分地區。清代設兩江總督署,轄江蘇省(含上海)、安徽省、江西省,兩江即含江東、江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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